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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新农村建设促进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召开

发布时间: 2017-07-07 来源:区委宣传部

7月6日上午,渝水区新农村建设促进会成立暨第一次会员大会在市会展中心隆重召开,标志着我区在全省率先成立县级新农村建设促进会。

省委副秘书长、省委农工部部长毛祖逊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曾萍作讲话。区委书记何慕良致辞。区委副书记喻国平主持。区领导李克华、王钦国、陈小华、敖盛华出席会议。

作为全省首家,渝水区新农村建设促进会是在渝水区委领导下的联合性、全区性社会组织,由全区从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人员以及热心支持新农村建设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界的有关人员按照自愿原则组成。以全区9个中心示范村、7个省级贫困村、14个乡镇精品点为重点,全面加快全区新农村建设步伐。

该促进会主要是组织会员积极参与“整洁美丽,和谐家园”的新农村建设,为开展结对帮扶、投资合作提供发展平台;组织开展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建言献策、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筹措资金、对接项目等活动;组织会员与新农村建设点开展双向交流的联谊活动;组织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有关培训等公益性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反映会员的建议和要求,为会员排忧解难,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促进会员自身发展;组织开展会员单位共建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评选表彰活动;宣传会员单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成效和业绩。

毛祖逊在讲话中指出,渝水区在全省率先成立新农村建设促进会,标志着我省在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方面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具有里程碑式意义和一定借鉴性。

为切实发挥好新农村建设促进会的作用,新余市、渝水区在今后要大力支持促进会的工作,为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各种有利条件,积极探索前行,不断实践,不断总结,完善制度,形成可复制的经验,为促进会在全省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促进会要扎实开展业务,积极引导新乡贤、在外成功人士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营造关心和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氛围,同时要把建设的成果,通过各种形式进行总结反馈。

曾萍就做好新农村建设促进会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找准定位,加强促进会自身建设。加强自身建设,切实当好“宣传员”、“调研员”、“组织员”。

二是搭建平台,发挥促进会职能作用。把平台建设作为工作重点,把开展活动作为着力点,增强促进会的凝聚力,扩大促进会的影响力,树立促进会的良好形象。

三是各方支持,为促进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在全市推广,力争在9月底前各县(区)都依法成立一个新农村建设促进会,为建设新余美丽“后花园”,争创“三区两典范”,如期实现“整洁美丽、和谐宜居”新农村建设目标添砖加瓦。

何慕良对促进会提出三点希望:

规范运作,内营和谐之气。按章程办事,按要求行事,才能稳妥做事,最终才能把事做好。

牢记宗旨,外展乡贤风采。致富不忘乡亲,成功回报故里。这是新乡贤怀情,也是促进会开展好工作的切入点和契合点。

履职尽责,当好家理好事。要组织会员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参与公益性活动和联谊活动、促进会员发展,宣传支持新农村建设的成效和业绩。

会上,毛祖逊、曾萍、何慕良等向渝水区新农村建设促进会会长、常务副会长、副会长授牌,并共同为渝水区新农村建设促进会揭牌。会议通过了《渝水区新农村建设促进会章程》(草案)、《渝水区新农村建设促进会第一次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选举产生渝水区新农村建设促进会第一届理事会理事。

会前,毛祖逊、曾萍、何慕良等还来到罗坊镇大港亭村委老珠塘村和湖头村委新湖村实地查看新农村建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