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务公告  >  

新余市新南铜业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连铸连轧低氧铜杆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示单

发布时间: 2017-11-08 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发[200628号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在《建设项目环境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的环境敏感区建设的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向公众公告建设项目相关信息。现将本建设项目相关信息向环境敏感区域的群众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12万吨连铸连轧低氧铜杆生产线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新余市新南铜业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概况:新余市新南铜业有限公司年产12万吨连铸连轧低氧铜杆生产线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新余市袁河经济开发区,地理坐标为东经114°5237.8″,北纬27°476.4″。项目采用1 #光亮铜为原料,经过反射炉熔化、连铸、预整、轧制、剪切成品。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1栋标准化厂房、1栋办公楼及成品仓库、堆场等,占地面积56593.61平方米,购置相关设备,建成后可形成年产12万吨低氧铜杆生产能力。该项目总投资17998万元。项目员工人数为57人,年工作日330天,三班制,每班8h,全年工作时数7920小时

二、项目主要污染源:

废气:主要为反射炉烟气、扒渣口及铸模喷炭过程中产生的少量粉尘,以及无酸清洗环节产生的异丙醇。

废水主要是各类冷却置换排水、废气喷淋水、车间地面冲洗水及生活污水。

噪声:主要来源于连铸连轧生产线、冷却塔、空压机、打包机、引风机及各类水泵等;

固废:包括废炉砖、炉渣、废钢带、不合格铸件、预整产生的边角料、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废活性炭、不合格成品、除尘灰以及人员办公、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三、污染防治措施:

工程设计中对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和噪声采取了有效防治和综合利用措施,使污染物达标排放。

废气:反射炉废气经风冷管道+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35m 高、内径0.8m 的烟尘高空排放;扒渣口及铸造过程废气经水喷淋处理后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异丙醇经活性炭收集后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

废水:冷却废水作为清下水直排,废气喷淋水、地面冲洗水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尾水外排入袁河。

噪声:产生的噪声设备选型时,优先考虑选用低噪设备,对于噪声源采取采用减振、隔振措施后,减轻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固废:废钢带、不合格铸件、边角料、不合格成品由企业回收利用,废炉砖由厂家回收利用,除尘灰及炉渣外售综合利用;废乳化液、废润滑油及废活性炭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城市环卫部门处理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依托成熟、先进的生产工艺技术,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在严格落实本评价所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转的情况下,污染物的排放能满足所执行的环境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出发,本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在工程建设和生产运行过程中,建设单位应确保环保资金的投入量和合理使用,使三同时工作落到实处。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联系方式

见本公告后,如有相关建议和意见可通过以下联系方式,与相关方取得联系,感谢大家的参与和支持。

1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新余市新南铜业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总 0790-6728068

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环评单位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

六、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一)工作程

接受环评工作委托→现状调查与环境监测→公众调查→编写环境影响报告→报告评审→上报环保主管部门审批

(二)主要工作内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所在地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简况;环境质量状况;评价适用标准;建设项目工程分析;项目主要污染物产生及预计排放情况;环境影响分析;建设项目拟采取的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结论与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以书面署名形式向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和反映、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供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和政府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特此公告。

新余市新南铜业有限公司

O一七年十月六日